风险警示股票知识问与答
2020年12月31日,退市新规正式发布。总体来看,沪深交易所已建立了四类退市指标体系,即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规定了主动退市情形,并设立风险警示板揭示退市风险,推动平稳退市,建立了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的设计,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风险警示板交易风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总整理了风险警示股票知识问与答,向广大投资者说规则、揭风险。
一、哪些股票会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按照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简称为风险警示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简称为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二、风险警示股票分为哪两类,如何区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
(1)风险警示分为警示存在强制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警示,也就是退市风险警示,和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其他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2)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但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证券代码不变,深市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沪市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行情揭示可能与其他股票不同。
三、投资者单日交易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的上限是多少?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万股买入限制。
四、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采用什么方式?
投资者买卖沪市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深市无特别规定。
五、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沪深市场主板股票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沪市科创板、深市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六、退市整理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沪深市场主板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第二日及之后,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沪市科创板、深市创业板退市整理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七、风险警示股票出现什么样的情形属于异常波动?
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沪深交易所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沪深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量÷当日实际流通量。
八、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出现什么情况会被临时停牌?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退市整理股票,当日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沪深交易所认定应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其他情形。
退市整理股票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二)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九、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十、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资者需要签署哪些文件?
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资者,需要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我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特别关注股票投资风险,不盲目炒作,不进行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互为对手方交易等异常交易行为,理性投资,审慎、合规交易。交易所将对上述股票的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异常交易严查重罚,采取列为重点监控账户、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认定为不合规投资者等自律管理措施。
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